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批准,湖滨区司法局委托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20名,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三门峡市湖滨区司法局进行管理,现公告如下: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合同制管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2、热爱社区矫正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3、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反工作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替。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18:00。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3、报名地点及报名联系电话: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向东100米,南山书院三楼)(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招聘流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选择前20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后序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就业、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公众号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参加湖滨区司法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培训合格者,即安排到湖滨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司法所工作。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按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月薪(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由三门峡市湖滨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考试成绩以及注意事项,均在三门峡就业、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