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活动的通知 一、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原则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通过与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对接”的招聘方式顺序聘用。 二、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对象 湖滨区城镇户籍,经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就业困难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明细 四、公益性岗位对接安置流程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于5月21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对接”,确定用人意向,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至区人社局507办公室,经面向社会公示5日后,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于5月27日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协助上岗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转移参保手续。 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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