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告第10号
为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要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教授逃生和灭火应急处置方法,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歇业场所落实消防值班值守。歇业单位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对歇业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歇业期间,严禁场所内违规留宿住人。
三、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前开展自查。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前,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尤其要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要加强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检查,及时清理各类杂物,生产作业期间禁止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居家隔离注意安全用火用电。浓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居家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器、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电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不卧床抽烟,不乱扔烟头。不在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五、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各相关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必须留足宽、高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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