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接收使用捐赠款物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滨区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了确保捐款捐物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捐赠物资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手持红外线测温仪、医用口罩、消毒液、酒精、医用连体防护服以及食品等(防护物资需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二、捐赠方式政府依法公开接受各级组织、群众团体、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提供的有效信息和资源。接受方式为政府市场购买和接受捐赠两种。
(一)捐款方式
1.户 名:三门峡市湖滨区红十字会
账 号:1713 0241 0920 0070 7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车站支行
联系人:李红梅 13639892741 朱春芳 13938102167
2.户 名:三门峡市湖滨区慈善总会
账 号:1713 0241 0920 0070 66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车站支行
联系人:张宏伟 13939881726 刘凤玲 15639862816
(二)捐物方式
名 称:湖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
地 址:湖滨区信访局(五原路和文化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青军13839841696 杨迎九13193999588
三、使用办法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根据防疫防控一线实际需求,由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
1.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接受的捐赠,每两天向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报备捐赠和使用情况,并进行公示。
2.所接受的捐赠款物统一由湖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慈善法》和《红十字会法》的相关规定,详实记录每笔明细及标注捐赠意向;定期公布接受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捐赠款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3.所捐赠物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自接收之日起,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要在两日内将物资分配到位。
4.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依法依规接受捐赠,杜绝摊派索捐。
四、激励政策政府无论采购还是接受捐赠,都将建立台账、适时汇总、予以公开。防控工作结束后,政府将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急需物资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必要的宣传、荣誉、表彰和奖励。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湖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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