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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这里乡镇人员可选调至县直单位,非全供事业编人员可选聘至乡镇事业单位

2024-01-20 08:32:56


消息一:卢氏县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


到县直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我县城乡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从乡镇正式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卢办〔201993号),十三届县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公开选调46名工作人员到县直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公务员19名,选调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7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共46名。

二、选调范围

卢氏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县委任命的副科级干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职位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减县补乡”人员按照在乡镇正式入编后满3年的);
(三)在乡镇工勤技能岗位上工作(享受待遇)的人员年龄要求为男年满50周岁以下(19731231日以后出生的),女年满45周岁以下(19781231日以后出生的);
(四)具有符合报考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资格要求;
(五)2020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正在接受纪律(组织)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原则
1)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序列的人员参加公务员职位报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两类人员不得交叉报名。
2)各乡镇推荐的报名人数原则上按所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总数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2024122日至123日。
3.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8号窗口。
4.报名咨询电话:0398-7878801
5.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报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推荐的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集中统一后报送到县人社局报名窗口。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卢氏县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到县直单位工作报名表》一式2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报名表分别填报。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认真审核所在单位报名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经初审合格方可组织推荐报名。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笔试时间:2024127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文秘等方面的基础理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县情。
进入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125日、26日工作时间,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每个乡镇干部交流渠道畅通,本次选调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
1.以乡镇为单位,考生笔试成绩在本乡镇分别排名为第一名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
2.除以上人员之外,其他的笔试人员不再分乡镇,根据剩余的公务员选调职位数和事业单位选调岗位数额,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或者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所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岗位分配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工作经历、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结合县直单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宜、专业对口等原则确定选调岗位,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六)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事编制管理权限分别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县直各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选调人员的接收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到县直单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计划、资格条件、程序步骤,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程序,严把推荐关口,确保选调工作质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到县直单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卢氏县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到县直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
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398-7188516
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 0398-7858041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消息二:卢氏县2024年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十三届县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我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选聘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卢氏县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垂直管理、上挂单位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对象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31231日以后出生的)。

6.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截止20231231前符合条件的;

7.2020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8.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122日至123日,共2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8号窗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包括:1)《卢氏县2024年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2份(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12526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和排名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127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文秘等方面的基础理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县情。

2.排名

排名办法:按照选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员。若遇总成绩并列的则根据个人的学历、工龄、年度考核情况量化评分确定拟选聘人员排名顺序。

量化评分=学历层次得分+工龄计算得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得分。

1)学历层次。国家承认的学历(普通全日制、电大、自考、党校、函授五种形式的学历毕业证为准)研究生以上计5分、本科计4分、大专计3分、中专(高中)计2分。

2)工龄计分。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周年计0.2分。

3)年度考核等次计分。2020年以来,每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计1分(以年度考核表为准,由本人提供)。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
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确定为选聘人员,选聘人员按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在排名、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选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待遇

1.试用期: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试用期一年。

2.待遇:选聘人员在乡镇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仍由原单位供给,正式聘用到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后,享受事业单位全供工作人员待遇。

3.考核聘用办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否则,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岗位、选聘计划、选聘条件、选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卢氏县纪委03987871909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卢氏县2024年选聘非全供事业单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确定卢氏县人民政府网作为选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选聘的报名、考试、选岗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由卢氏县2024年选聘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8-7872838    0398-7878801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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