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三门峡市妇女联合会公示了拟推荐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的名单。具体名单如下:赵霆同志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以来,先后参与新品种试验示范50余次,撰写试验报告100余篇;推广农技、土肥实用技术10项,举办培训100余场,累计编写技术资料和培训教材10万字以上;撰写各类规划、项目可研报告等20多篇;发表论文和技术文章10余篇,其中在部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出版著作2本;获得荣誉10余项。先后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推荐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武翠翠 中国女子射击运动员
武翠翠于2002年选拔进入省队开始训练飞碟项目,因成绩优异于2009年通过选拔进入国家射击飞碟队。2010年,在全国射击总决赛(飞碟项目)女子飞碟多向和双向比赛中夺得个人首冠;之后于2022年国际射击联盟世界杯韩国昌原站比赛中夺得冠军,首次站在了射击世界杯的最高领奖台上。2023年第19届亚运会(杭州)射击女子飞碟多向团体赛中再次夺冠,打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亚运会纪录;个人荣获银牌并破亚洲纪录、赛会纪录,也是杭州亚运会唯一一位获得金牌的河南籍运动员。(推荐单位:经济开发区妇联)
孙艺平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乡镇多个重要岗位任职锻炼,特别是担任张汴乡党委书记以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先后11次外出招商,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个,吸收省外资金2.21亿元。推动曲村拓艺馆文旅项目、刘寺村温室大棚项目、刘寺村雪茸菇配套设施项目落地,助力430户群众申报产业奖补25.37万元,310名务工人员奖补7.41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35个。2022年被中共三门峡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推荐单位:陕州区妇联)李耀伟 三门峡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党委书记、阳光小学校长
李耀伟同志主持成立三门峡市李耀伟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优势,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通过“读书交流会”“送教下乡”“课题研究”“名师领航”等活动,引领成员更新教学理念。参与并主持省市级课题10余项,先后撰写论文10余篇,参与编写校本教材《生存教育》第五册和《行走在有未来的教育之路上》上下册。先后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等荣誉称号。(推荐单位:市教育局)
孙菲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科长孙菲同志从税27年来,对自身严格要求,先后考取中级经济师、税务师资格,在担任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期间,及时对辖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分析,组织三次契税集中征收,契税收入2.9亿元,缓解地方经济压力。创建的“印花税数据管理模型”在全省推广,成为全省税务系统印花税税种管理标准。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六税两费”减免5.33亿元,支持当地民营经济发展。先后被河南省税务局授予首届“税苑菁华”典型模范、“焦裕禄式好干部”等荣誉称号。(推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赵晋萍同志在三门峡市财政局工作20余年来,牵头和参与了三门峡市财政非税收入改革、部门预算的改革和编制、评审工作改革、国库制度改革、总决算的改进和编制、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十余项财政改革工作,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财政体制改革等全市性重点工作高质量开展。先后被中共三门峡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三门峡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提质工程工作先进个人”“三门峡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推荐单位:市财政局)
河南春天集团有限公司以幼教、职教、文化产业3大板块为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16年创办了义马春天幼儿园,为义马市学前教育作出积极贡献。投资建设了义马春天集团党建馆,免费对外开放,成为党员群众接受党性教育的重要基地。成立了义马春天职业培训学校、义马市春天社区学校,先后走进社区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多次参与爱心捐赠、送教下乡、走访慰问、抗疫捐助、抗洪救灾等公益活动。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非公党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推荐单位:义马市妇联)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等方面持续用力,打造“10+N”“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线上+线下”招聘品牌,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8872人次,全区新增城镇就业15779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0.4万人。受理办结各类欠薪投诉案件1000余件,惠及劳动者2000余人,涉及金额1900余万元。曾荣获“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推荐单位:湖滨区妇联)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或集体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向三门峡市妇联组宣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